8月6日,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通知》,在缴存认定条件、无房提取、优化贷款、操作口径等多方面对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进行调整。
\n其中进一步调高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,职工夫妻双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,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调整至130万元;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65万元调整至80万元。
\n进一步降低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比例。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%调整为20%,与首套住房首付比例相同。如若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%。此外,提高无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,每月可提取额度由1800元提高至2000元。
\n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未涉及的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;与前政策不一致的,按本通知执行,并未明确截止日期。
\n原标题:温州公积金新政:双人最高可贷130万,二套首付比例调至2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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